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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平县机动车维修企业错峰生产的通告

来源:富平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15:54

为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助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我县蓝天保卫战,按照《2024年“三市一区"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关中城市群联防联控发〔2024〕1号)和《渭南市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渭环委办发〔2024〕3号)有关要求,现就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夏防期喷烤漆作业错峰生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错峰范围

无配套治理设施或采用“单纯吸附、吸收、吸附/脱附、吸附/脱附+光氧化催化"等相对低效治理技术的汽修企业。

二、错峰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每日10时至20时(不含下雨天)。

三、工作要求

1.错峰时间内停止涉 VOCs 生产工序,禁止喷漆、烤漆、烘干、打腻子、打磨晾置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作业。

2.错峰时间外涉 VOCs 工序必须在喷烤漆房内进行;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四、工作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持续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3—8218658

来信、来访地址:频阳大道27号富平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富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欢迎全县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上述相关问题。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事项严格保密。

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