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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359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07:41
陈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s201蒲城段收费机制的提案》(第3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省道蒲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是经省发改委陕发改基础〔2013〕1417号文件批准的收费还贷项目,省物价局于2015年6月在蒲城召开价格听证会,确定尧山收费站收费标准,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省道蒲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6〕205号)设立尧山收费站按次收取过站车辆的通行费,批复年限20年,自2016年11月3日至2036年11月2日止,收费站的设置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尧山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全部存入省级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必要的管理、养护费用从财政部门批准的车辆通行费预算中列支外,其余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收费期限届满或届满前还清贷款和有偿集资款则终止收费。

按照《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十二条第二款“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在蒲城县南部设立陈庄收费站的提议不符合现行政策。

我局将督促蒲白高速公路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通车,给白水县提供另一通道。同时在今后的公路规划上尽量向白水、蒲城倾斜,建设公益性公路,保障白水及蒲城北部群众的便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