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生保障 / 社会救助 / 正文

我市17.61余万名困难群众领取生活补助

  近日,市财政局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73亿元,确保全市17.61余万名城乡困难群众按时足额领取生活补助。
  本次下达各县(市、区)的补助资金,包含城乡低保人员生活补助4.36亿元;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5267万元;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冬季取暖费1989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667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69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救助补助5098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强资金管理,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拨付,并配合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