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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41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41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臭氧污染治理管控不到位,2019和2020年渭南市臭氧超标天数分别为54天、35天。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NOx、VOCs等臭氧前体物管控力度,臭氧浓度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重点区域、敏感点走航监测监控、分析,快速发现问题和标记问题,并做好问题整改。
  (二)深入实施臭氧专项攻坚行动,严查“散乱污”企业,确保动态清零;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实施分级管控,坚持差异化管控。
  (三)加大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督促中石油、中石化、延长壳牌等石油企业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效果监测。加大使用环节油品质量抽检,常态化开展检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严防已取缔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
  (四)开展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入户抽检、路查路检工作,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管控。
  四、整改期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了摸清中心城区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评估排放强度和特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一市一策”团队于2021年5月下旬至9月底对渭南临渭区、高新区及经开区进行了走航监测监控、分析,走航次数共52次,发现问题72个,其中涉VOCs污染问题48个、涉NOx污染问题7个、颗粒物污染问题15个,其他类问题2个,相关区县按照走航监测报告反馈意见开展自查整改。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渭南市臭氧污染管控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臭氧污染防控调度工作的通知》,在2020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的基础上,提前介入臭氧生成前体物防控,持续开展“调度争夺优良天”探索,建立每日臭氧研判机制,根据研判结果提出管控等级,引导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行实施源头替代、严管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强化移动源管控、实施分级管控等,确保错时削峰效果。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2021年,全市开展“回头望”企业2865户,发现问题个数11户,处置问题个数11户,“回头望”覆盖率达到100%。新发现清单外违法企业41户,处置到位41户。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的通知》,完成VOCs源头替代工业企业年度任务40家,重点煤化工、焦化企业持续开展泄漏点修复检测工作;督促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将绩效等级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使用低VOCs产品或末端治理设施达到《14个行业(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处置工艺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豁免限时错峰生产等措施,实施差异化管控。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三大油”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效果检测;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暨“黑加油站点”治理工作,开展加油站油品抽检249批次,车用尿素抽检28批次,查处不合格柴油2起,汽油1起,已处理完毕,罚款14.1142万元。
  (四)关于第4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强化管理、规范检测的工作思路,加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检测行为,进一步提升了环保检测水平。全市机动车排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一是我市37家环保检验机构能够依照相关检测标准和规范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2021年共检测车辆33.8918万辆,其中汽油车27.5229万辆,柴油车6.3689万辆,限期治理826辆。二是我市全年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总共监测车辆31.2513万辆次,其中超标267辆次,已将超标车牌照抄送公安交管部门。三是联合公安交管部门、交通部门共开展用车大户检查及路检路查79次,共抽检车辆2531辆,其中超标46辆,交警处罚12辆,46辆超标车辆均已完成治理且复检合格。四是2021年共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1204辆,悬挂标牌4834副。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0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