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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小城镇建设先进镇的通报

渭政发〔20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定位、“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小城镇建设,涌现出了一批敢于创新、善于管理的中省市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历史文化名镇。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依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陕办字〔2016〕49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重点示范镇的通知》(渭政办发〔2016〕134号)精神,决定授予韩城市芝川镇为全国重点镇建设先进镇,澄城县韦庄镇为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华州区高塘镇为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先进镇,潼关县秦东镇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建设先进镇,临渭区下邽镇为省级跟踪指导建设先进镇,蒲城县桥陵镇为市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将在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希望受到表彰的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镇要以受表彰的镇为榜样,积极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我市小城镇建设工作新局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为我市县域城镇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