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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渭政办发〔202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21〕9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代化建设,更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农业生产、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实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科技创新,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提高作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业务关键技术取得明显进展,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1万平方公里以上,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聚焦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探测装备布局,依托现有气象现代化装备,加大风云气象卫星资料应用,补充布设强对流天气局地警戒雷达、微波辐射计、智能气象站等云降水地面探测设备,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人影作业能力。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火箭、高射炮、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装。探索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科学指挥能力。推进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建设,建立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提升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发挥市级业务单位的骨干作用,提前研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增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技术指导能力。本地化应用多源融合云降水同化分析和数值预报系统,提高作业条件识别和效果评估能力。(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人影重点工程。加快渭南(韩城)新一代天气雷达与气象卫星资料数据处理应用中心建设工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智能物联骨干站点建设,作业站点“二库二室一平台”标准化升级全覆盖。实施地面作业装备智能化提升工程,逐步实现“人炮分离”“弹架分离”。(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应急响应和重大活动保障。完善应对水库蓄水、森林草原防灭火、异常高温干旱、重污染天气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治污减霾、水库增蓄水、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等方面的作用。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技术储备,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服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要求,围绕我市渭北优势果业区、高标准农田旱情、冰雹等灾害评估与区划工作,针对现代农业和“3+X”特色产业布局,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部门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弹药的生产、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落实空域申请、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协同应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的指挥协调和救援保障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健全应急救援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保障机制
  (八)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全面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体要加强人影作业能力建设,及时安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提高作业效果。(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投入机制,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利用好中省财政补助资金,完善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机制,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和作业保障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及《渭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在统筹用好现有事业编制的基础上,加大培训和招录专业人员进入人工影响天气队伍,采取委托购买服务或公益岗位设置等措施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炮手或火箭手)。强化技术培训,增强骨干力量。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安全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