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正文

媒体解读: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入学招生热点问题全知晓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4-06-19 17:45

渭南日报记者 姚佩

孩子报名,是看户籍所在地还是房产所在地?小学毕业后,是否能到县域外就学?6月13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严禁以“国学班”等替代义务教育

《通知》中明确,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各县(市、区)要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实施控辍保学五项制度,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和控辍保学九项工作台账,加大年度考核力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通知》要求,要坚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区域的小学、初中应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学校,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学区办法统一招生。

渭南初级中学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招生范围为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在渭南高新区白杨办各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录取;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起始年级严禁产生大班额

同时,《通知》中还规定要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起始年级严禁产生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所有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他变相的重点班,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管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顶风违纪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